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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九章 玩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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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府后院安静的园,
丛之中,一身材高大的锦袍中年男子,摆弄着手中的小剪,十分仔细地修剪着盆栽种的枯枝。

“老爷。”

一黑服白发的老者,静悄悄来到锦袍男子身后,微微拱手喊道。

锦袍男子似乎正在享受这午后难得的清闲,隔了一会儿,才头也不回地字吱了一声:“嗯,说吧。”

黑服白发的老者说道:“夜鹰们回报,搜索十余日,沿途都没有发现六少爷的踪迹。”

啪!

杨一清手中一紧,把本不应该剪下的枝剪了下来,他眉头略微一皱:“连‘夜鹰’们都找不到他?”

夜鹰,

原本是杨一清为了监视各地分号培养的一群人,由他的第一心腹福伯管理。

多年下来,‘夜鹰’规模已经从几十人发展到上千人,

这群人分布在大秦每一个角落,他们可能是一般的商人,可能是江湖郎中,也可能是街边卖豆腐的王二麻子。

夜鹰们执行的任务已经不仅仅是监视分号。搜罗商业情报,寻找滥帐,掌握同行动向,甚至是暗杀。

这群无名无姓,武功高强的隐身人,在暗中支撑着杨一清庞大的白银帝国。

福伯不慌不忙解释道:“这也不能怪夜鹰们无能,六少爷行踪不定,一来不知他想要去哪儿,二来,他只怕没有走官道。”

大商号的分号分布大秦各府各县,纵然是小县城,也有杨一清的眼线,只要杨朔进入岭西任何一个县,杨一清马上就会知道。

可惜,杨朔带着两个通缉犯,他哪里敢走官道穿城而过?

他带着程咬金和史春燕离开和凉山地界之后,翻山越林直接赶到洋河下游码头,租了老于的船,逆流而上。

听完福伯的解释,杨一清的嘴角淡淡笑了笑,可,他的眼神中却带着一丝犀利的神色。

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这个儿子的本事这么大,竟能避开自己的眼线。

他真是长本事了!

杨一清之前闲情逸致的心情突然荡然无存。

“老爷。”

这时,杨府总管潘茂一路小跑,来到杨一清两人身边,先稳了稳身子,躬身一礼,才道:“老爷,福执事,城中驿站送来一封信,说是给六少爷的。”

杨一清微微一愣。他还有书信?谁写给他的?

“哈哈!”

杨一清接过潘茂手中的书信,展开书信快速看了一遍,竟大笑起来。

让福伯和潘茂都有些茫然。

“你先下去吧!”杨一清朝潘茂挥了挥手。

“是。”潘茂知道自己的身份,老爷和福伯之间的谈话,自己是不能听的,赶紧躬身退去。

“老爷,这信是谁写的?”潘茂退去后,福伯好奇问道。

杨一清冷哼一声,道:“一个你想不到的人,易铃儿。”

福伯脸色一惊:“易大人的孙女!”

这几年,杨朔和易铃儿的书信都是通过城中驿站传递,他未敢让人把信送到府中来。

他临走之前,特意又给易铃儿写了一封书信,告知对方自己会去京城,不要再回信了,可惜,后一封信还未到易铃儿手中,易铃儿的回信便已经到了。

此信在驿站中放了两日,驿站的官役见无人来取,便好心送到杨府,正好落到总管潘茂手中。

“福伯,派人去京道运河堵他。”

“运河?六少爷要去京城?”

“从信上看来,他应该是去了京城,去京城就两条路,能避开夜鹰们的眼线,无疑是走水路。”

“是,我马上传信夜鹰堵截六少爷。”

“等等。”杨朔脸色一沉,目光一明一暗,似乎犹豫了一番之后,才说道:“如果他不愿意回来…就算用点手段,也要把他绑回来,不要手下留情。”

福伯拱了拱手,道:“是。老奴知道怎么办了。”

“易铃儿,易铃儿,怎么会是这样?他怎么能和易铃儿走到一起!真是冤孽啊!”杨一清冷冷自语,手中的信被他捏成粉末,像白雪一般飞散到丛之中。

******

番阳湖江心。

程咬金大喝声犹如晴天霹雳,虽隔着十几丈,但照样震得那青袍男子一颤。

青袍男子回头一看,却见一把快速箭矢的鱼叉带着长长的尾巴袭来,他脸色一变,双脚往江面一点。

哗哗~!

江面升起一股水柱,把青袍男子托后半尺。

那成了精的青蛟鱼王反应比青袍男子更快,杀机逼近,它一个摆尾,便极速朝水底下钻去。

可惜,那长长的鱼尾害了它,鱼叉不偏不移刺中它的尾巴。

见此,

程咬金大喝一声,右手攥住绳头,用尽全身力气猛然一拽。

“来~!”

“嘭~!”

突然,青蛟鱼王从水中一跃而起,竟然跃出水面数丈,接着,一个翻腾,再次扎入水中,垂死挣扎的力量大得惊人,如此反复,以程咬金的神力一时间居然奈何不了它。

也难怪,程咬金左肩被杨朔洞穿的伤口还未痊愈,左手根本无法使劲。

“可恶!这畜生。”程咬金大骂一声,右手把绳子在右臂上缠了几圈,一脚踹在船舷上,腰力一沉,和鱼王杠上了。

比力气,他何时输过,要是输给一条鱼,他岂能服气?

帆船竟在这一人一兽的怪力下,在江心打了一个转,两指粗的绳子更是被绷得‘嘭嘭’作响。

“你为何不去帮忙?”史春燕低声朝身边一脸嬉笑观看拔河比赛的俊朗少年问道。

杨朔笑了笑,道:“这是一个男人的面子问题,我要是出手帮你义兄,回头会被他埋怨死。”

不知想起什么,史春燕柳眉一皱,道:“面子?在你们男子眼中面子比命重要?”

杨朔有些不解,不就是一条稍微大了一点的鱼嘛,又不会死,他当然不会在意面子问题,面子又不能当饭吃,但,他肯定程咬金在乎。

他想都未想,便随口回答:“有时候…是的。”

史春燕脸色一沉,没在说什么。

对于杨朔的真实身份,她前几天便已经知道了。既然要程咬金诚心跟着自己,杨朔当然不会对两人有所隐瞒。

大秦巨商大商号六少爷,杨一清儿子的身份,在杨朔眼中并不觉得有多了不起,他从小也没觉得这个身份多受人尊敬,但是,他的身份在平民眼中,在史春燕,陈昌这些人眼中,他的身份就相等于王公贵族一般,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富家子弟。

他缺钱吗?

杨一清的儿子要说缺钱,只怕天下就没有富人。

他缺人吗?

义兄纵然拥有天生神力,但,谈到武功,只等算得上武师级别,他有钱什么样的高手请不起?

扮官兵,扮山贼,根本就是大少爷在玩世不恭。

史春燕明里不说,心中却有些厌恶身边这位富家少爷。她觉得自己和义兄只是眼前这位巨商之子在前往京城路上的玩物,玩腻之后,便弃之不理。

哪…到时候自己和义兄要何去何从?

哼!天下之大,有岂会没有容身之所?大不了再当山贼就是。

史春燕想到这里,用衣袖狠狠擦了擦红唇。义兄答应的事情是从来不反悔,如何说动义兄离开这位富家少爷,是最头痛的问题。

(第二章,十点半传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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